不断延伸服务触角,把矛盾化解融入履职全过程,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在第三届“辽沈法治论坛”上,一大批知名专家学者和政法实务工作者围绕主题,发表一系列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前沿观点,法理深刻、见解独到,在与会人员中引发热烈反响。
铁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李友
这是一场辽宁法治建设的盛宴,专家学者和政法实践者的报告交流,犹如耀眼的引航明灯和令人鼓舞的奋进号角,使我更加深化了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的认识,更加坚定了“三年行动”首战告捷的信心和决战决胜的决心。铁岭“织密微网格实现微治理”的做法曾被中央政法委在全国经验交流会上推广。我们将立足新起点,全力提升“铁岭卫士”网格员品牌,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基层治理;不断延伸服务触角,让“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村(社区)”,为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贡献铁岭政法力量。
法库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罗聃
第三届“辽沈法治论坛”为深入推进基层平安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法库县将结合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探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的实践措施,不断强化村(社区)“零事故、零案件、零纠纷”工作室建设,持续发挥“王公正”品牌调解室示范作用,健全完善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平安志愿者协会组织,全力将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陈林
通过参加第三届“辽沈法治论坛”,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人民法院在积极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职责,更加明晰了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理念支撑与实践进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抓深做实能动司法,增强“如我在诉”意识,努力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佳方案。充分运用“四所一庭”联动、诉调对接、中立评估、司法建议等方式,纵深推进诉源治理。要持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在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中展现司法更大的担当和作为。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李光
第三届“辽沈法治论坛”是一场精彩绝伦的学术盛会。在一天半的时间里,来自省内外的众多知名专家学者和政法战线实务工作者围绕论坛主题深入研讨、用心交流,碰撞思想火花,掀起头脑风暴,提出了一系列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思路新途径。人民法院要积极在论坛成果中汲取智慧和能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深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努力在社会治理中展现更大作为。
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 田勇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应当将高质效办案与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的内在价值高度契合,把社会矛盾化解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注重化解人民群众涉法涉检诉求,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 梁贺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对于辽宁振兴发展更是必经之路,作为一名法制部门民警,我认为法治是公安执法司法的根本,是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根本要求,我们要持续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和执法责任体系。全省公安民辅警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为护航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实可靠的法治保障。
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副处长 王帅
有幸参加第三届“辽沈法治论坛”,聆听了徐显明教授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题讲座。讲座立意高远,理论性、针对性、指导性都非常强,我深受启发和鼓舞。作为新时代的法治力量,我们要珍惜宝贵的学习机会,要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增强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要从行动上肩负重托、勇于担当,坚持依法办案、依法执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成为新时代合格的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