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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担当者担当!昆明市开展澄清正名为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保温增温

发布时间:2023-08-27 来源: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感谢组织还我清白,让我卸下了思想上的‘包袱’,轻装上阵。今后,我将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履职尽责,服务群众。”近日,昆明市纪委监委驻阳宗海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对汤池街道党工委洪某进行书面澄清,接过澄清正名函时,洪某激动不已。

  “经调查核实,反映金瑞三社区监委主任杨某持有该社区十一组村民黄某社保卡,导致黄某吃住困难的举报内容失实,今天我们在这里澄清正名……”禄劝县乌东德镇纪委到乌东德镇金瑞三社区召开澄清正名会议,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杨某澄清正名。

  以上是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以澄清正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一个缩影。

  “推动事业发展,干部是决定性力量,作风是关键性因素。”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将持续营造严的氛围和激励保护干事创业氛围融会贯通,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推动发展的使命感,提振锐意进取、踔厉奋发的精气神。今年以来,昆明市纪委监委印发《开展“太平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深化运用“蹲点式”“嵌入式”监督方式,精准识别干部纪律作风问题,严肃查处“太平官”。

  同时,昆明市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市委开展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工作的目标任务,与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相关部署要求一体贯通起来,制定《“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开展澄清正名贯穿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全过程,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奋发有为的干劲和拼劲。

  “对被诬告、误告、错告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干部,及时予以澄清正名,消除影响,用组织的温暖持续为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保温、增温。”昆明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以《实施方案》为指引,昆明市纪委监委在开展“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精准把握政策边界,同步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近年来,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规范澄清正名审批、复核、备案等程序,对确定的澄清正名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复核,综合考虑失实检举控告的影响程度以及澄清对象本人意愿等因素,单独或合并使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等方式,最大程度保证澄清正名综合效果。今年以来,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为119名党员干部、8个单位(党组织)开展澄清正名。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通过建立健全澄清工作暖心回访机制,切实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将澄清正名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资料及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根据被澄清对象的工作实际和工作特点,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和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跟踪了解被澄清对象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让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放下“包袱”,集中精力干事创业。

  此外,昆明市纪委监委坚持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并重,加强对失实检举控告中的实名举报件的分析研判,准确区分不实举报和诬告陷害行为,对错告、误告且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和影响的举报人给予教育引导,对经查证认定属于诬告陷害行为的举报人坚决严肃查处;加强源头引导,以广泛宣传“信访举报小课堂”等方式,强化信访举报正向引导,大力倡导实名举报,最大限度减少误告、错告、诬告等情况发生。截至目前,昆明市纪委监委有3起涉及诬告陷害行为正在查处。

  昆明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持续保持监督执纪的力度、彰显“为担当者担当”的温度,加大澄清正名、容错纠错工作力度,营造激浊扬清、担当干事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昆明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提供坚强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yunlingyaowen_0825/1227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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