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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莫让社交媒体成为泄密“高发地”

发布时间:2023-08-27 来源: 北京政法网 作者:佚名

  

  近年来,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使用社交媒体过程中,违规传输、处理涉密信息情况时有发生,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损害。“保密观”选取了近年来查处的部分典型社交媒体泄密案件,提醒广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涉密人员规范使用社交媒体,防范失泄密行为。

  某涉密单位公众号泄密案

  2018 年 1 月,某涉密单位下属杂志社副总编辑曲某从该单位政策研究室主任董某处领取一张存有该单位发展战略纲要的光盘(未标密,内容涉及某领域机密级国家秘密)。董某要求该资料仅作为杂志社内部工作参考使用。当日,曲某将光盘交给该社记者部主任姚某,但没有向姚某提出上述使用要求。姚某拿到光盘后直接转交给编辑徐某。徐某根据纲要撰写宣传报道稿,经报姚某审查、签署不涉密意见后,在该单位公众号上对外发布。由于纲要内容涉及领域较为敏感,立即受到广泛关注,被多家媒体、网站转载,导致严重后果。案件发生后,姚某、曲某、董某以及负有领导责任的杂志社总编辑原某均受到纪律处分。

  某涉密单位工作人员通过

  图文识别小程序违规上传涉密文件案

  2020 年 6 月,某涉密单位办公室主任孙某接到上级下发的一份机密级文件,为图工作方便,使用手机将该文件拍照并通过图文识别小程序转换成电子文档。孙某认为,自己没有将涉密文件发送给别人,此事“天知地知自己知”,应该不会出问题。令他没想到的是,自己上传的涉密文件已经留在小程序开发公司的服务器中,该公司一名员工发现服务器中存有涉密文件,便将文件导出售卖,最终被抓获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孙某也因此受到严厉的纪律处分。

  某中央企业下属公司

  互联网视频会议泄密案

  2020 年 8 月,某境外网站刊登了一份内容涉密的文件,并大肆炒作。经核实,刊登的文件内容与某中央企业印发的一份涉密文件内容基本一致,但里面掺杂了大量口语化内容。经调查,该中央企业某下属公司为及时向海外分公司传达上级文件,违规使用互联网视频会议软件召开会议进行传达。会上,该公司负责人黄某传达了上述文件并要求不得录音录像、不得对外传播。经比对,境外网站刊登的内容,就是黄某传达文件的录音整理稿,极有可能是在会议召开期间,会议内容通过技术手段被窃取。案件发生后,黄某受到严肃的组织处理。

  某省日报社工作人员通过

  社交媒体传递涉密信息案

  2021年12月,有关部门发现社交媒体传输某省召开的几次涉密会议的发言材料,内容涉及大量涉密敏感内容。经查,发送人系该省日报社要闻中心记者李某。李某作为涉密人员,长期负责重要会议报道工作,其连续参加了省委组织召开的3次涉密会议,在明知是涉密会议并且明确要求不得录音录像的情况下,仍然违规使用录音笔录音,并通过连接互联网的笔记本电脑转化整理成3份省委主要负责同志的涉密讲话材料。随后,李某又将3份材料发至同事组成的社交媒体群,群中人员包括该报社多名领导干部,但无人提醒其撤回。后续调查发现,李某使用的互联网笔记本电脑中存储了大量其他涉密会议材料,其承认违规对涉密会议进行录音已成习惯。案件发生后,李某及负有领导责任的报社党委委员、副总编辑张某等责任人员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某规划设计研究院工作人员

  通过社交媒体传递涉密信息案

  2022年4月,某规划设计研究院工作人员张某将一份机密级规划发送至项目组人员组成的社交媒体群征求意见。该院总工程师兼某所所长、群主高某查看后意识到文件涉密,在群中发送不妥,但其处理方式不是立即制止并采取补救措施,而是要求张某撤回,对文件加“口令保护”后重新发送,认为这样就是“安全”的。群成员牛某对规划进行校核后,又将文稿发至社交媒体。案件发生后,张某、高某、牛某均受到严厉的纪律处分。

  某市广播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图文

  识别小程序违规上传涉密文件案

  2022年9月13日、14日,某市广播电视台所属广播中心机要员顾某接到该台总编室电话通知,按惯例到该台摘抄有关需要传达落实的涉密文件(机密级1份、秘密级1份)。顾某觉得手抄文件又累又慢,在发现仅其一人在会议室,并无其他人监督的情况下,贪图方便,使用手机对两份涉密文件拍照并使用图文识别小程序转换成电子文档,随后利用无线网络通过文件传输助手发送到携带的互联网笔记本电脑中。调查中,顾某最初矢口否认实施过上述行为,经深入技术核查,又发现其于2022年7月至8月间,以相同方式违规上传其他 6 份涉密敏感文件。顾某最终承认了相关违法行为并进行了深刻反思。案件发生后,顾某及负有领导责任的广播中心主任、副主任等均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机关单位要从上述社交媒体泄密案件中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强化落实保密工作主体责任,加强警示教育,着力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知识技能。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涉密人员要提高警惕,规范使用互联网社交媒体,经常性开展自查,坚决防范失泄密案件的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原文链接:https://www.bj148.org/sa1/jsal/202308/t20230824_16558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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