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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换届大会暨年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3-08-27 来源: 江苏长安网 作者:佚名

  

  (特约记者 苏政法)8月23日至24日,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换届大会暨2023年年会在盐城召开。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副院长李玉生当选为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

  周继业指出,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加强政治引领、繁荣民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拓展对外交流、培养法治人才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研究会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各项学术活动有声有色,省法学会对民法学研究会的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周继业强调,要始终坚持思想引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研究会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引领全省民事法学法律工作者更加自觉地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与总书记历次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一体学习领悟、融会贯通理解,深刻把握其精髓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落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民事法学法律研究领域风险隐患的研判,强化对学术年会、研讨座谈、评奖评优等活动的审核把关,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

  要持续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繁荣我省民法学研究。围绕民法典新增制度、对原制度重大修订内容开展研究,阐释好民法典的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通过高质量研究成果,准确体现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围绕民法典实施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研究,树立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理念,准确理解适用民法典关于见义勇为、“紧急救助”责任豁免、文体活动“自甘风险”等规则,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指导民法学研究和司法活动,用法治力量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围绕民法典实施与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研究,着力研究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加强涉及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领域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为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围绕民法典实施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研究,加强涉及教育、医疗、住房、平等就业等民生领域法律问题研究,强化对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司法保护,加强婚姻家庭、高价彩礼、继承等涉家事法律问题研究,推动家庭文明建设。抓好民法典普法宣传,大力推进民法典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用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讲解民法典知识。

  要强化自身建设,形成以学促干良好氛围。创优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符合研究会组织特点、体现民法学专业特色、适应法治建设需要、充满生机活力的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充分发挥民法学研究会在资政建言、舆论引导、人才培养、服务实践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争取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的支持与指导,加强与其他地区民法学研究会之间的学习交流,有效整合法律实务部门、法学院校、科研机构等各方面力量,不断提升服务科学决策和法治实践的能力水平。加强人才培养,注重构建及时选苗、重点扶持、跟踪培养等机制,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为江苏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储备更多新生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jszf.org/fzjs/202308/t20230824_904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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