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绥中县人民检察院与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签订《跨区域共同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山绥”两检的协作配合。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与绥中县具有极深的地域亲缘特点,共守具有丰富生态的山脉,具有高度一致性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通过本次协作机制会签,进一步加强两院交流协作,从而形成两地检察合力,打造两院之间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平台,开创“山绥”两院紧密配合的新局面。《意见》明确在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牢固树立跨区域“一盘棋”的观念,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形成“山绥”两地检察合力,强化调查协作、案件资源共享、全方位监督等相关内容。同时提出了建立多层级联络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合调研巡察机制、成立协作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等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