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反映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程某的问题不属实,现予以澄清正名。”鄂州市梁子湖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在该区检察院警示教育大会上宣布调查结果,“希望该同志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勇于担当,做一名优秀的检察官。”
图为梁子湖区检察院澄清正名会
“在检察院工作了12年,受到不实举报,虽然我问心无愧,但心里还是有很大负担。感谢组织的关心和关爱,为我澄清正名,我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职、秉公执法。”在澄清正名会上,程某说道。
此前,该区纪委监委收到上级转办的群众举报有关问题线索,反映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程某不作为、乱作为、违法办案问题。收到问题线索后,该区纪委监委迅速进行核查处置。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翻阅台账等方式,仔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最终证实举报内容失实。
同样的场景还发生在该区人民法院。区纪委监委安排相关办案部门负责人出席区人民法院警示教育大会,现场为该院一名受不实举报的干警进行澄清说明。
“澄清正名会前,我们有些同事受外界杂音干扰,私下里对这名干部有所议论,自己做事也有顾忌。现在不仅他可以挺起腰板,我们也可以甩开膀子干事了。”一名参加现场澄清正名会的法院干警如此感叹。
该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划清“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的界限,建立健全澄清正名工作机制,把“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勇担当”作为开展纪律教育的重要内容,谋深做实澄清正名工作。今年以来,已为10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该区按照“谁承办、谁澄清”的原则,在核查中正确区别错告和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行为,发现问题不属实的,综合运用告知式、会议式、通报式等方式为干部澄清正名,并确保每一道程序合规合纪合法,让澄清正名工作更加规范和阳光。同时,对干部的核查结果及时向区委组织部进行反馈,使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在选拔任用、评优表彰等方面不受影响。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还通过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公开纪检监察机关微信举报受理范围及渠道,引导举报人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反映问题。
“我们将常态长效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实现严管厚爱并重,为“敢为敢闯者”撑腰鼓劲,激励敢担当真作为,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该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说道。(朱钰 王斯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