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伍家岗区法院以先行区建设为牵引,紧紧围绕“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探索打造“六前置六促进”的执行和解“六步工作法”,通过执行和解程序前置,深入推进“执源治理”。2023年以来,伍家岗区法院累计接待涉执案件当事人1300余人次,完成执行和解前置案件558件,发放案款5500万元,执行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前置到执行申请前,判后答疑促和解
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坚持做到“三个提醒”,确保在案件审理阶段促进执行和解。庭审结束后提醒,向当事人送达《执行强制措施书面提示》,提前书面告知义务人逾期履行义务而进入执行程序所面临的诸多法律风险,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文书送达时提醒,进一步提醒并督促被执行人迅速履行,否则增加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文书生效时提醒,向履行期限届满的当事人送达《执前督促履行告知书》,再次提醒义务人即将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三个提醒”及承办法官“判后答疑”被告服判息讼,自动履行181件。
前置到执行立案前,多元调解促和解
将“一站式”服务延升到执行环节,在诉讼服务大厅成立执行一站式服务中心,并挂牌成立执行和解中心。印发《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民事执行案件执前和解工作规范》等制度,依托驻院民商民调委、物调委、律师、公证等调解力量,形成执行和解工作合力。中心在接待申请执行人时,引导其选择执前和解程序,对同意和解的,立“执前调”案号,将案件导入“分调裁”平台,并委派至人民调解组织,进入执前和解程序,推动案件达成和解,压缩办案周期,减轻当事人诉累。申请执行人不同意和解的,及时立案进入执行程序。伍家岗区法院采取该途径成功化解33件批量合同纠纷案件。
(执行法官联合村委会调解一起离婚析产纠纷)
前置到执行送达前,集约查控促和解
坚持财产查控与加强和解相结合,执行案件进入实质执行程序后,执行裁决团队在接收案件3日内完成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证券、保险等财产的全面查询和进一步冻结。借助网络查控结果、线下财产调查结果等,在送达前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通过心理疏导、多轮交流促进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伍家岗区法院在执行涉平安银行系列案件时,利用网络查控结果与被执行人沟通,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顺利和解案件261件。
前置到财产处置前,联动攻坚促和解
与本地车管所、不动产、公积金、银行等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开通电话、网络、传真通道,保障财产查控不拖延、查控财产不拖封;建立异地财产处置与联合执行机制,与外地法院协作开展调查、查封、拍卖、送达法律文书等执行措施,提高异地财产处置效率。强化执行联动威慑,联合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通过限制高消费措施、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制度,强制审计、公安机关协查、媒体曝光等方式方法,促使被执行人积极提出切实可行的履行计划。
前置到执行拘留前,刚柔并济促和解
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对未依法履行法律规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执行团队提前介入,及时制作预罚款、预拘留决定书,引导申请执行人及时保全,以惩戒高压态势督促双方和解。在预拘留、预罚款期间,承办人负责再做教育疏导工作,力争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对标的额较小的执行案件统一启动“小额速执程序”,同时,对“小额速裁案件”统一启动“小额速执程序”,以执行拘留措施促被执行人和解。今年以来,伍家岗区法院对44人出具拘留决定书,39名被执行人收到决定书后当场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达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前置到线索移送前,刑罚震慑促和解
建立拒执犯罪线索预移送机制,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且有转移财产行为的被执行人,及时发放《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通知书》,在正式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前给予被执行人一次悔改的机会,通过书面告知相应法律后果,以引起被执行人的重视,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对按期履行的,不再正式移送拒执犯罪线索;对未按期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及协助义务人,正式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严惩失信、拒执行为。
稿件来源:宜昌市伍家岗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