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永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倪某某犯侵入住宅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已婚的林某某和丈夫长期两地分居,遂以夫妻名义和倪某某共同生活并生育一女儿,后因林某某配偶告发,永泰县检察院以重婚罪对倪某某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倪某某刑满释放后,林某某不再和其以夫妻名义生活。
案发当日,倪某某怀疑林某某出轨张某某,便沿着外墙排水管攀爬到永泰县某小区张某某家的阳台,而后打开未上锁的门进入房间辱骂张某某、林某某,并和张某某扭打起来,二人均受伤。随后,倪某某为了让林某某跟自己一起离开,将林某某钱包内的7200元人民币拿走并离开了张某某家。因林某某并未一起离开,倪某某随即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经永泰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张某某、倪某某的损伤均属轻微伤。(郑雯 陈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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