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溪法院采取“3名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模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被告人上官某于2022年10月间,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赤麂。庭审中,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表示认罪悔罪,并于庭前与公益诉讼起诉人安溪检察院达成调解协议,自愿承担生态损失、生态环境损害费用11250元,鉴定费5000元,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综上,安溪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安溪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旁听庭审活动。(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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