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某那简易房里根本没有养过猪,却能拿到生猪退养补助。”近日,衢州市柯城区纪委监委收到一份关于万田乡某村党支部委员郑某某弄虚作假、骗取生猪退养补助款等问题的举报材料。为了解事情原委,柯城区纪委监委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
经了解,2013年9月,万田乡开展信安湖流域及汇入河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动员村民退养生猪、拆除养殖用房,并提供相应的拆除补助。调查组也从村集体财务凭证中发现,郑某某于2013年12月以养殖场(户)退养拆除名义领取了生猪养殖补助,其中小猪7头、中猪120头、大猪130头共补助20010元。
了解当时的有关情况后,调查组工作人员征得举报人同意,到其家中详细了解其反映问题的事情原委。举报人反映道:“郑某某的简易房就不是拿来养猪的,本来就是一个仓库,从来也没有听到他的猪舍里传出猪叫声。”
随后,调查组工作人员走访了郑某某简易房周边的农户,并了解郑某某的养殖状况。村民们都反映没有看到郑某某简易房内养过猪,简易房内也没有养猪的设备。
次日,调查组工作人员找到郑某某开门见山地问道:“你建的猪栏养过猪没有?”
“养过几批的。”郑某某迟疑道。
“请你提供当时生猪买卖和采购猪饲料的相关材料。”工作人员一语击中郑某某要害。
“这……这我没有。”郑某某低下了头,随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问题。
原来,郑某某曾经营柑桔专业合作社,于2013年4月以合作社名义审批面积为400平方米的设施农用地,并临时搭建了简易房用于堆放自家采收的柑橘。该简易房虽属审批有效期内临时建筑,但没用来养猪。为骗取补贴,郑某某动起了歪脑筋,利用自己是村党支部委员,又是村退养拆除补助金审批成员,掌握了申报补助的便利,虚构自己简易房内养殖了257头生猪的记录,并以此申请了生猪退养补助。
自此,事情真相大白。2023年7月,郑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其违规领取的生猪退养补助金。其余相关涉案干部,因审批把关不严,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
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郑某某将政府对群众的关心异化为牟取私利的工具,这种背离初心、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也给掌握村级“小微”权力的村干部敲响了警钟。下一步,柯城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力度,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对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基层“微腐败”行为重拳出击,坚持露头就打、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小贪小腐,保持“不敢腐”的高压态势。
(衢州市柯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