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省财政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自我革命重要论述,积极贯彻落实省委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总体部署,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统筹谋划出实招,细化任务抓落实,不断完善财会监督体系,找准“不能腐”的重点部位,守牢财政资金“保险箱”。
加大“清源头”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实现系统治理的“同频共振”。多管齐下加强问题整治,对照《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清单》六个方面问题,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动态查摆、动态整改;重点聚焦基层“三保”、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方面,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硬化约束增强预算刚性,充分运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等成果,全面提升2024年预算编制质量,从源头上编准编实编细预算;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与部门管理有机融合,落实好新增支出事项事前评估。深化建设提升系统性能,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运用,扎实做好监控模块开发建设,整合既有系统和数据资源,增强信息共享和资源统筹能力。
筑牢“不能腐”基础,搭建财政资金监管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试行)》,找准加强新时代云南财会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建立长效制度机制。制定修订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办法,从规范财政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等方面加强政策研究,不断完善财政资金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体系。强化预算执行过程纠偏,针对省本级预算单位财政资金和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中的不合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偏差和督促整改。
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全面促进财政财务会计领域风清气正。进一步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对财经领域公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加大对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的监督力度,发挥行业优势和专业优势,形成监督检查工作合力。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从严从重查处影响恶劣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