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始终坚守职责担当,将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各项行动作为强化政治监督的重大任务扭住不放,聚焦财政资金监管的突出问题,着力突出“四个紧盯”,不断推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往深里走、向实里做,与加强财会监督相互贯通、同向发力,坚持不懈深化源头治理,进一步筑牢财政资金“保险箱”。
紧盯“清源行动”牵头责任落实,在“实”上下功夫。将“清源行动”监督作为年度中心任务,充分发挥“驻”的优势,利用面谈、会商、专题研究等多种方式,经常与省财政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牵头处室等沟通情况、研究问题、交换意见、传导压力,压紧压实牵头责任,确保工作举措“实”、整治问题“实”、行动成效“实”。在推动制定贯彻方案的基础上,督促进一步夯实全省各级预算单位责任,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对标对表“清源行动”工作清单不断查缺补漏、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校正偏差,确保全省上下一盘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紧盯“清源行动”关键环节,在“治”上求实效。聚焦“清源行动”不同阶段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强化动态跟踪监督。在启动环节,深入省财政厅有关处室及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保山市财政部门开展一线跟踪监督,发现和纠治少数地方财政部门认识不到位、领导不重视、工作推进慢等问题,并会同省财政厅召开全省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推进会议,加快推动工作。在自查自纠环节,督促坚持问题导向,着力以查促治,推动全省各级预算单位动态查摆问题906个。针对有的地区和部门自检自查“零问题”,有的自检自查深度不够、发现问题质量不高等问题,推动省财政厅深入分析问题后通报全省,提出工作要求。在重点检查环节,结合省级各部门、各州(市)查改问题情况,推动省财政厅组成延伸检查组,按照“下查一级”原则,深入临沧市、楚雄彝族自治州、昭通市开展延伸检查,加强督促指导。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先后深入昆明市、大理白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8个县(市),对“清源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调研,并将发现的问题梳理成监督调研报告,反馈省财政厅督促推动整改。
紧盯“清源行动”与财会监督结合,在“融”上做集成。立足于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通过督促管好“钱袋子”“账本子”,推动规范用权,及时校准纠偏,维护财经秩序、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运用集中集成集束的理念,推动“清源行动”与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把“清源行动”融入财政资金日常监管中。同步开展重点问题整治、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等。督促充分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成果,加强全过程动态监管,全省累计将4400余个重点项目纳入监督监控,及时发现不合规支出,发挥规范、纠偏、警示、威慑作用,预防和减少违规问题的发生,强化内部风险防控,进一步健全了财政资金特别是专项资金从源头到末梢的管控。
紧盯健全长效制度机制,在“根”上正本源。运用法治理念、系统观念,统筹“当下改”和“长久立”,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推动深入研究分析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针对整治工作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推动全省各预算单位认真研究完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资金监管体系,强化财政资金常态化、动态化、数字化监督管理。
下一步,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将坚决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会商要求,着力推动开展一次广覆盖的业务培训、收集梳理一批典型案例、起底移送一批问题线索、集中开展一批宣传报道、制定出台一批制度办法等,为深化“清源行动”注入新动能、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