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决策部署,以衔接资金管理、“一卡通”专项治理、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为抓手,健全完善支农资金监管体系,强化资金使用管理,筑牢资金管理使用安全防线。
强化建章立制,扎牢制度笼子。围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结合巡视、审计、考核和监督检查等各渠道发现问题,聚焦关键少数、关键业务、关键环节,设置财政资金“保险箱”,制定印发《云南省衔接资金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督管理办法》《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信息共享制度(暂行)》等制度办法,健全完善支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体制机制,着力保障资金规范化、制度化、精准化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社会效益、民生效益。
加强重点监管,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建立日常监管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支农专项资金管理。一方面,充分运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一卡通”管理平台等加强日常监管,督促指导县级规范项目入库绩效目标设置、审核、监控、自评,项目组织实施及资金预算管理等日常工作,夯实资金管理基础;另一方面,陆续开展衔接资金政策落实自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衔接资金专项检查等重点监督工作,实现资金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和再监督的全覆盖,有效杜绝贪污侵占、拉扯挪用、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问题。
突出激励导向,开展绩效考核奖惩。落实全面绩效管理要求,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切实树立资金管理使用越好、省级财政支持力度越大的鲜明导向。根据7月中旬各地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实施奖惩考核,适当扣减低于序时进度地区资金,调整安排至高于序时进度地区,督促各地切实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截至8月底,全省中央衔接资金支出进度达68.2%。印发《云南省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资产“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度衔接资金绩效评价从B到A工作方案》,对绩效考核结果优秀的地方予以奖励,激励各地奋勇争先,确保国家对我省衔接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提档升级。将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作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的重点,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省级统筹保障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着力保障资金精准、规范使用。
紧盯问题不放,持续整改落实。就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坚决落实资金项目管理规定,对存在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制体制,标本兼治,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再次发生。截至目前,“一卡通”自检自查和重点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率达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