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时节,福建东山岛,游人如织。
东山县,是福建省第二大海岛县。沿岸马銮湾、金銮湾等10多个月牙形海湾首尾相连,风光旖旎。东山县检察院立足海域特色,做深写活海洋生态检察大文章,以数字检察赋能海洋治理现代化,在保护珊瑚区、净海领域公益诉讼、蓝碳司法服务蓝碳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不断创新实践,赢得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探“海”路:协同打造美丽海湾
海砂是重要的海洋矿产资源。非法采砂会造成水下岸坡运动、塌陷,引起海滩侵蚀,加剧近海渔业资源衰竭,导致大面积海滩逐渐消失。
2020年,东山县打响综合整治盗采海砂专项行动。在办案中,为避免二次污染,合理处置被扣押的海砂,东山县检察院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1件,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使被损毁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
检察官到赤屿岛实地查看
2021年5月,该院检察官发现,位于金銮湾近海的无人居住岛赤屿岛“千疮百孔”,被遗弃的水泥池因风化破败不堪,一块块水泥构件“横卧”在碧波之中……“这些被遗弃的建筑垃圾,因风化发生崩塌,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污染海洋环境,进而导致生态系统退化和生物多样性降低。”东山县检察院检察长许艺杰说。
在上级检察院指导下,东山县检察院督促当地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联合所在镇政府,对赤屿岛进行生态修复。很快,以上废弃物得以清除,赤屿岛重现原本的生态样貌;疏浚后,海域洋流更为畅通,整个海区生态环境持续得到改善。
检察官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盗采海砂、非法捕捞、违法占海等行为,严重危害海洋生态环境。2020年以来,东山县检察院共审查起诉非法采矿犯罪案件25件37人、非法捕捞案件19件22人,追赃挽损3019万元,犯罪嫌疑人自愿缴纳海洋生态修复金503万元。该院通过督促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海砂回填等方式修复海洋生态环境,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效果。其中,珊瑚区保护、净海领域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
为形成合力,东山县检察院牵头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5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自然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形成湾长、河长、林长、田长+检察长的“五长”机制以及海洋渔业执法、海警、海事、海洋生态检察的“四海”联盟。
打击是手段,保护和修复是目的。东山县检察院结合履职办案,打造了赤屿岛生态修复、海洋渔业碳汇基地、东山湾红树林蓝碳检察生态修复示范基地等一系列典型示范基地。
开“慧”眼:培育海洋检察新品牌
随着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战略的实施,去年以来,东山县检察院主动探索,推出“数字化”检阅馆、“智能化”机器人和一款“公益先锋”App,致力打造“智慧检察”海洋生态新品牌,为“海上东山”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走进“蓝碳检阅馆”,参观者能直观体验数字技术赋能蓝碳司法的视觉效应。机器人“乐乐”与你开启对话模式,帮你打开屏幕、推出画面、播放视频,相关海龟放养、海洋增殖放流、海漂垃圾清理、海洋生物多样化保护的画面映入眼帘。
东山县检察院“蓝碳检阅馆”
“蓝碳检阅馆”是一处微缩版的视觉功能展示厅,主要采用数字技术、声像同步、图文并举,将海洋保护相关工作体系、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严厉打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等多项工作赋予数字化功能,匹配有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事项。
“公益先锋”App,则结合大数据创建“海洋生态+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这款App除有红树林、海口排污、赤屿珊瑚、海滩、禁渔期、野生动物保护和预防性公益诉讼七个举报模块,还增加了公益知识和工作成效板块,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检察工作实现现代化。
网民通过“公益先锋”App反映线索
2022年6月,一位网民通过“公益先锋”App反映,有渔民驾驶渔船在休渔期间以光诱敷网方式进行捕捞作业。据此线索,案件很快破获。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邓某的行为损害渔业资源、破坏生态平衡,侵害公共利益。为此,东山县检察院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要求邓某承担刑事责任,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赔偿非法捕捞造成的海洋生态经济损失,以直接购买海洋碳汇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
针对邓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举行公开听证
为了给违法当事人敲响警钟,检察官专门给邓某“量身定做”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相关生态补偿的一套新方案,引导其直接向厦门市碳汇交易平台认购:其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所需资金15660元,可直接购买海洋碳汇进行替代性修复。为此,邓某自愿申请购买海洋碳汇进行替代性修复,用于弥补因非法捕捞对东山渔业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
为更好地将“蓝碳司法”转化为海洋蔚蓝、社会受益、百姓受惠的“蓝碳经济”,该院与厦门大学海洋与地球学院、闽南师范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等科研团队开展“蓝碳司法·蓝碳经济”深度合作,为“蓝碳司法”向“蓝碳经济”跨越付出努力。
卖“碳”记:创新生态保护模式
“要建立公益诉讼技术官制度,从生态相关领域选聘业务专家,为办案中碳汇损失数据计算、损失赔偿金核定等提供专业性技术支持。通过依托专业技术人员及专业鉴定机构计算案件涉及的碳汇数据,并以认购碳汇的方式,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助推碳达峰、碳中和。”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闽南师范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陆銮眉发出这样的建议。
人大代表有建议,检察机关有回应。4月,东山县检察院将“公益诉讼技术官制度”引入蓝碳司法领域,与闽南师范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签署《蓝碳司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聘请3名生物科学专家作为“公益诉讼技术官”,参与“蓝碳司法”中的受损生态修复规划、生态损失专业评估、蓝碳经济转化等相关协同治理工作。此举首开漳州市“蓝碳司法”服务“蓝碳经济”的范例。
东山县检察院聘请3名生物科学专家作为“公益诉讼技术官”
6月20日,一场由全国人大代表到场见证、专家团队当场宣读评估报告的海洋碳汇现场认购,在前楼镇渔村下西坑村举行,这也是全国首个海洋碳汇现场认购。“蓝碳司法助力乡村振兴示范基地的正式启用,标志着‘生态检察+碳汇认购’的替代性修复方式得以成功实践。”东山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田瑞硕介绍道。
下西坑村海域面积1万余亩,是东山贝藻类吊养重点片区,主要养殖龙须菜、海带、牡蛎、鲍鱼等高碳固碳品种,海水养殖年产值超2亿元,蓝碳市场潜力巨大。
闽南师范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团队成员对下西坑村牡蛎壳进行质量比测定实验
该院检察官肖栋梁介绍,此次活动源自3月该院办理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朱某涉嫌危害海洋生态犯罪案件。“经审查、举行公开听证会,引导两人以认购海洋碳汇的形式,用于海洋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而后,该院委托闽南师范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公益诉讼技术官团队进行测评,认定涉案当事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可购买1861.42吨海洋碳汇,折合10.5万元进行替代性修复。
当天,在“东山县下西坑村蓝碳经济服务中心”,前楼镇镇长当场代表碳汇出售方与涉案当事人签订《自愿认购海洋碳汇协议书》,完成该笔碳汇购买。此笔款项,将用于下西坑村的海漂垃圾打捞、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费用,助力乡村振兴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涉案当事人签订《自愿认购海洋碳汇协议书》
“正确捕捞,是海洋生态健康和渔业生产的根脉,发展渔业生产,还可增加碳汇收入,创造经济价值。检察院在澳角村建立渔业碳汇实践基地,开展蓝碳司法文化宣教活动,不但提升渔民们的海洋生态保护意识,还提振了渔民们发展蓝碳经济的信心。”一直关注、参与这项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文明村澳角村党委书记林华忠赞叹道。
“在蓝碳司法工作实践中,我们协同职能部门凝聚共识,做实‘五长四海’机制,强化‘智慧检察’,做优‘蓝碳司法’,厚植海洋生态共同体治理理念,以‘蓝碳司法’助力推动蓝碳经济走深走实走远。”许艺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