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上海某学院办公室主任,格某某利用担任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足球项目考试监督员的职务便利,收受家长贿赂,并帮助篡改考生成绩。近日,记者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获知这起案件。
“体育单招”考试属于高校特殊性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2022年7月中旬,华阿姨的儿子参加了在上海某考点举行的体育单招考试。考试结束后,在与儿子沟通过程中,华阿姨发现有个别考生在足球“传准”分项目考试中,实际成绩为1个,最终得分却为4个,有考试作弊的嫌疑,便向警方报案。警方初步侦查后,认为当场考试的监督员格某某存在重大作案嫌疑,遂将其抓获。
格某某系上海某学院办公室主任,2022年3月,吴某某经他人介绍与格某某结识。同年6月,吴某某听闻体育单招考试定在格某某所任职的学校举行,心知以自己孩子的成绩可能考不进心仪学校,便约格某某见面,希望他在考试中帮忙通通关系。格某某应允,并收取1万元“打点费”。
该场考试中,格某某被安排作考场监督员。考试当日,吴某某之子在进行“传准”分项目考试时,实际进球只有1个,格某某看到成绩后授意同事将其分数改为“4”。第四项“比赛”分项目是由现场裁判评分,格某某在考试前与几名裁判“打招呼”,希望在替吴某某之子打分时予以关照。吴某某的儿子最终取得了较好的分数,体育专项成绩排名前列。
考试结束后,为感谢格某某,吴某某又送了4万元现金、1条香烟和2盒茶叶。不久后,格某某获悉公安机关及学校纪委正在调查相关考试作弊情况,由于担心被查,格某某急忙联系吴某某,将前后共收取的5万元退还,并提出双方互相删除联系方式,企图逃避法律制裁。
“因为受朋友所托,我就想着能帮就帮一把。”格某某到案后交代,“同时我也收钱了。”黄浦检察院认为,格某某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不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还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以及组织作弊罪两罪,且应当数罪并罚。
2023年4月17日,上海市黄浦法院依法判处格某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受贿罪,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一审判决后,格某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于2023年7月10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吴某某也被法院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考试是人才选拔的重要途径,维护考试公平,保证考场风清气正,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诚信。希望每位考生以及家长遵守考试相关规定,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侵害考生之间公平竞争的权利以及国家的考试制度。此外,考生应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凭过硬的实力取得成绩、进入心仪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