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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上的离奇“剐蹭”

发布时间:2023-09-17 来源: 江苏长安网 作者:佚名

  

  

  

  在高速公路上遇到剐蹭事故,你会选择“报警”还是“私了”?现如今碰瓷套路翻新,让老司机们也难辨真伪、损失惨重。

  近日,经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张某甲等5人因诈骗、敲诈勒索罪被判处刑罚。至此,这个在高速路上疯狂碰瓷过往车辆的犯罪团伙被一网打尽。

  高速路上离奇“剐蹭”,车主怕麻烦选择私了。2022年10月,王先生驾驶一辆小型轿车从安徽天长前往上海,行驶至沪蓉高速公路无锡段,在变道时突然听到车身发出一声轻微异响。没过一分钟,一辆银色轿车追了上来。对方驾驶位开窗向他招手示意停车,并几次三番逼近王先生的车。王先生无奈跟随对方车辆驶入应急车道并靠边停车。对方车上下来三个人,说后视镜被撞坏了。王先生一看对方车辆后视镜,像折断一样外翻,自己车上也有剐蹭痕迹。对方表示报警走保险很麻烦,照价赔偿费用要好几千,如果“私了”费用可以便宜点。

  

  

  王先生急于赶往上海会见客户,只想尽快处理此事,经过交涉,用微信转给对方1300元后驾车离开。事后,王先生越想越不对劲,就将手机拍摄的双方“私了”视频、微信转账记录等发布在网络短视频平台。谁知竟收到网友私信,称自己在同一路段遭遇了类似事故,王先生立刻报警。根据线索,警方迅速锁定李某、张某甲、何某某、王某某等4人。

  

  “假”事故“真”碰瓷,检察官揭示犯罪手法。经查,李某原在广州做生意,后来到常州跟张某甲、何某某、王某某3人合谋在高速路上碰瓷诈骗。他们开着二手轿车并换上假车牌,每天在高速公路上往返多次,寻找车速较慢、司机单身一人的车辆,看准后在车流量相对较小的路段用弹弓发射橄榄,并逼停这辆车。奔驰车的后视镜是如何损坏的?被害人车身上的擦痕又从何而来?原来,李某等人提前损坏汽车反光镜,待被害人停车后,趁其不备用砂纸在被害人车上弄出剐蹭痕迹,看起来好像真的发生了剐蹭事故。有的被害人赶时间或者不想再多事,就会“赔偿”被告人几百到上千元不等。

  为逃避追查,李某等人每次作案后用他人微信收款,再转回自己账户。资金在多张银行卡频繁转入转出,给案件办理带来难度。检警双方密切合作,梳理30多名被害人的陈述,与手机支付记录、银行流水等客观证据一一比对,逐笔进行区分,最终确定李某和张某甲诈骗30余起,金额5万余元;何某某和王某某诈骗共6起,金额约1.5万元。

  

  3万元可疑流水,牵出新的犯罪事实。案件审查中,检察机关在梳理银行流水时,发现李某等人每次进账只有几百上千元,有一笔高达3万元的款项十分可疑,经查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

  原来,李某等4人认为只靠高速碰瓷诈骗进账太少,便拉拢张某乙入伙。2022年11月晚,张某甲、张某乙蹲守在一间火锅店外,看到被害人韩先生和朋友喝酒后独自驾车离开,就给李某等人发消息。李某等人驾车尾随,故意制造“碰瓷”事故并以报警威胁韩先生,一次性敲诈勒索3万元。检察官逐帧查看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结合银行流水,夯实了李某等5人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证据。综合考量犯罪团伙成员的参与时长、涉案金额、退赃等因素,以诈骗和敲诈勒索两个罪名对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经惠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等5人因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不等,罚金五千元至三千元不等。被害人韩先生饮酒后驾车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检察官提醒:近年来,飞车“碰瓷”案件时有发生,司机们遇到剐蹭事故切莫慌张,要冷静观察并主动报警。至于敲诈勒索酒驾司机的案件,更是给广大司机们再度敲响警钟。司机们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莫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原文链接:http://www.jszf.org/zyyg/jscawq_320/xuxi/202309/t20230905_908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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