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观察 > 被告签署调解书当天反悔 法院干警积极介入促调结

被告签署调解书当天反悔 法院干警积极介入促调结

发布时间:2023-09-18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四方当事人确定好的调解方案,在确定好的签署调解协议当天,被告突然提出修改协议的要求,双方争执无果。近日,在厦门海事法院宁德法庭的介入下,仅用一日,这起标的额高达270万元的船舶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顺利调结。

  今年8月1日,厦门海事法院宁德法庭立案受理了一起标的额高达270万元的船舶污染损害责任纠纷,宁德法庭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确定了初步的调解方案,四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向,并准备于9月11日签署调解协议。但在9月11日当天,被告福州某公司却提出需要对调解协议进行修改,双方僵持不下,宁德法庭干警当即再与原告宁德某公司进行沟通,努力消除原告对付款及执行方面的担忧,但四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暂时搁置。

  次日上午,宁德法庭干警再次与四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此时,福州某公司表示其已在前往宁德的路上。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也为了力争案件圆满化解,宁德法庭干警一边与原告宁德某公司进行沟通,一边修改调解协议的金额及各项细节,同时预先起草调解书文本。最终,当事人于9月12日下午确定了调解协议的内容,宁德法庭干警当即组织四方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并现场制作和送达了调解书。

  “这是我办过的所有案件里收调解书最快的一次!”被告福州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兴奋地说道。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李由真 朱可为)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3/gedidongtai_0915/3521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