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依法养犬行为,提升广大市民文明养犬意识,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市局统一部署要求,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于9月6日上午9时许,在南关区重庆路活力城门前开展了《长春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两周年宣传活动。
南关区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王明轩组织治安大队民警和清明街派出所民警现场宣讲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群众问题,向群众发放印有《长春市养殖犬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内容的宣传资料,组织派出所巡逻警力在辖区各个街道进行巡回宣传,以达到“人人学、人人知”的效果。
通过此次集中宣传,不仅提升了市民文明养犬的意识,也让市民认识到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的重要性,了解文明规范养犬对提升城市品质的意义,营造了文明养犬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文明养犬理念深入人心,共建美丽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