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中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创新履职方式,改变支持起诉等常规事后监督方式,以同步调解的方式提早介入诉讼,与民行部门协同调解成功一起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支持起诉案件,为陷入困境的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帮助。
绥中县检察院民行部门在审查时发现,涉案双方当事人均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遂将线索移送未检部门。为使未成年被害人尽快得到人身损害赔偿,两部门决定以同步调解的方式提早介入诉讼。同时,检察官在提出妥善处理双方矛盾纠纷的可行方案的同时,也积极督促“失职父母”履行监管职责,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落到实处,最终促成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