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公检法”人员伪造的“通缉令”,来历不明的注册验证码,查无此人的收货地址……这些都是骗局,近日,资阳市民樊女士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其银行卡被犯罪嫌疑人绑定网购账号并在网上购买了两部手机,但嫌疑人没想到的是,就是这两部手机让他们露出了马脚。
7月28日晚,樊女士慌慌张张地跑进资阳市公安局临空经济区分局雁江派出所,她报警称自己银行卡上的钱被人盗刷了。她告诉民警,最近在上网时,不小心点击了一个网页,随后就接到了“公安部警察”的电话,对方告知她的银行账户涉嫌诈骗被银行冻结,具体情况让她加QQ进一步解决。
据了解,“警察”要求樊女士打开腾讯会议软件,之后向她出示了“警官证”“通缉令”,同时让其在配合“调查”期间不能接听其他任何电话,并要求严格“保密”,否则直接上门“抓人”。在对方的“恐吓”下,樊女士对此深信不疑。随后,“警察”要求其用手机接收一个注册验证码,以协助“警方”办案。为自证“清白”,她立即将收到的验证码发给了对方。经过这一连串眼花缭乱的操作,10多分钟后,樊女士突然收到银行卡支出17793元的短信。此时,她才意识到被骗了,立即报警。
就在犯罪嫌疑人“击掌相庆”又“干成一单”时,雁江派出所民警循线追踪,发现嫌疑人用樊女士银行卡网购了两部手机。民警火速联系网购平台法务部门,拦截了尚未发货的一部手机,将钱款退给了樊女士。而另一部已经发货的手机,按照犯罪嫌疑人填写的收货地址,民警立刻与当地警方、快递公司联系,最终,另一部手机也拦截在快递公司,并移交到樊女士手中。至此,通过民警的不懈努力,樊女士损失被挽回,从报警到处理完毕,只花了不到48小时。
“谢谢你们!这么快帮我挽回了损失。”8月7日下午,樊女士将两面锦旗送到雁江派出所。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
公检法等机关绝不会采取电话、短信、微信、QQ等形式进行案件办理。任何要求把资金归集到指定账户(无论是自己名下的账户,还是对方提供的账户),要求开通网银,提供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的,都是诈骗。
(张飞鸿 程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