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 周葱
平日里用手机浏览网页或者追剧看电影,一般人都不喜欢看广告。有的人为了追剧时不看广告,还得另掏钱。如果这个时候给你免费提供一个屏蔽广告的软件,可能大多数人都会欣然接受吧?
不过,近日一款名为“李跳跳”的广告屏蔽软件宣布无限期停止更新,原因是收到了某互联网公司的律师函。律师函称,该软件干扰浏览器的运营模式和盈利模式,涉嫌不正当竞争。“李跳跳”则称,软件属于公益性质,不存在侵权行为。(详见9月12日03版报道)
对于二者的互博,法律界和学者看法不一。有律师认为,从“李跳跳”本身是免费软件来看,不宜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经营者”,同时,按照其所述的工作原理和技术特征,不应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而有学者则认为,此类广告屏蔽软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因为它“在一定程度上阻断了互联网公司的盈利模式”。
从法律实践看,此前已有多款此类软件被法院判定违反商业道德,破坏互联网企业商业模式完整性,构成不正当竞争。
撇开案件,笔者想问的是:为什么会冒出这么多屏蔽广告的软件?在一批批此类软件被下架后,又有类似软件层出不穷地“涌现”出来?用户对互联网广告的肆意妄为有多无奈?
想必大家都有这样的体会:周末回家,拿起父母的手机都会惊诧,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垃圾广告?更有甚者,自己使用手机时,跳出来的广告根本关不了,明明它标了“关闭”,但一点就打开了更多广告,真是烦死人。这种不合理的广告呈现方式,严重影响了用户体验,侵害了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这种现实情况下,难怪广告屏蔽软件如此受欢迎,因为它根本就是刚需。
大量不规范广告的存在,实际上造成了与用户的对立。长期下去,连那些规范合法的广告也必受其害。打广告是企业的正当商业模式,本无可厚非。但广告屏蔽软件兴起背后的用户痛点,更应被看到。
针对这些广告乱象,相关部门近年来也在不断加大整治力度。今年5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出现关闭标志虚假、不可清晰辨识或者难以定位等为关闭广告设置障碍的情形。
其实,法律法规越来越明确和细化,但相关监管部门应该执行到位,同时完善消费者举报体系,让那些屡犯者付出“肉痛”的代价,知难而退。千万别像治理违规短信一样,喊了多年治了多年,实际效果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