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明东 简林津)近日,漳州市南靖县人民法院龙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得到当事人双方一致点赞。
2023年3月29日,原告李某与某村民小组签订《鱼池承包协议书》,双方约定承包期限为10年。因上任承包者原因,该村民小组未依约如期将鱼池交付给李某,影响李某行使对涉案鱼塘的承包权。后经多次协商未果,李某以村民小组延期交付鱼池导致错过最佳养殖季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交的当年度租金及押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了解事情缘由、明确双方争议焦点基础上,多次赶往该村委会、村小组走访调查,并利用晚上村民闲暇时间,组织村书记、李某、该村小组44户村民部分成员代表在村委会会议室进行调解,商讨解决方案。但双方各持观点,互不让步。
考虑到一方涉及人数较多,为高效快捷解决矛盾纠纷,承办法官与村书记先将双方当事人分开,一边安抚双方情绪、劝说相互理解;一边逐一释法说理,劝解双方各让一步。最终,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村小组退还李某租金,李某已支付的押金用于补偿村小组损失,一桩因承包鱼池引发的纠纷案就此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