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安县检察院分别对曾某等3名社区矫正人员的提请收监执行审查案件开展了听证会,并邀请司法局工作人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医生代表等共同参与。
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陈述相关案情,惠安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对案情进行补充和表明态度,人民监督员与听证员听取、了解案情后进行了充分讨论与评议,最终参会各方形成了一致意见,认为曾某与张某暂不符合收监执行的条件。
随后,惠安县检察院向惠安县司法局发出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建议对陈某收监执行,对张某与曾某暂不予以收监。
通过此次听证会,增强了办理刑事执行监督案件透明度,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今后,惠安县检察院将会持续推进刑事执行监督与公开听证的有机融合,做到“应听证尽听证,以听证促公信”,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陈小妍 曾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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