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专题 > 政和县首起适用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快速办理机制案件当庭宣判

政和县首起适用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快速办理机制案件当庭宣判

发布时间:2023-09-21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9月13日下午,南平市政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并当庭宣判。这是政和县首起适用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快速办理机制审理的案件,该案从立案到当庭宣判用时不到6小时。

  9月9日22时许,被告人薛某华酒后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从政和县胜利洋往水南中路方向行驶,途经水南中路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鉴定,薛某华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93.2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同月12日,薛某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该案在公检法部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充分保证办案质量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简化办案流程,缩短办案期限,从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开庭审理全部诉讼过程在不到48小时内完成,极大提高了诉讼效率,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薛某华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薛某华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符合社区矫正条件,故对其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庭审尾声,法官再次强调醉驾的危害性,希望大家能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危险驾驶。薛某华当庭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

  下一步,政和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各办案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完善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快速办理机制,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切实提升办案质效。(政和法院)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3/zhengfagaige_0916/3524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