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检察院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条线各方面各环节,采取“四双”措施推动检察院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地方发展。
压实“双责”,推动责任融合
压实主体责任,成立通化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表》《开展“融+”系统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工作。压实检察责任,围绕目标责任制考评指标,依托“党建+检察业务”双建功、“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组织干警参加社区环境治理和文明交通活动,认领“微心愿”,开展志愿者服务,走进社区普法,在服务发展中切实体现检察担当。
坚持“双学”,促进学习融合
突出政治学习。按照政治提升工程要求,发挥党组理论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全员培训第一课,制定全年学习计划和每月学习计划有序开展学习。强化业务学习,坚持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同步进行,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树牢“实战练兵”培训导向,通过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不断加强各条线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做到政治教育和实战练兵“两不误”。
推动“双跨”,深化人员融合
为全面提升综合部门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部门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复合型人才,积极开展综合部门与业务部门人员轮岗交流。近年,已有4名综合、业务部门青年干警进行了轮岗交流。其中,1名综合部门负责人交流到业务部门任主任,3名业务骨干提拔到综合部门任中层副职,促进了人才交流,深化了内部融合。
健全“双联”,深化日常融合
加强内部联系,开展党建业务双融双促双提升活动,通过开展党务和业务联席会议、新时代检察故事汇、岗位大练兵、业务大竞赛等活动,增强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度。加强对外联络,创新“党建联盟”活动方式,与包保的民主社区联合开展党支部活动,交叉参加组织生活会,共同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活动,形成了良好的党建工作合力。
通化市检察院将紧密联系检察队伍实际,围绕“五提升工程”积极推进政治业务深度融合,全力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