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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枫桥经验”式普法,进现场、入人心

发布时间:2023-09-21 来源: 吉林省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深入推进诉源治理落地落实,近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联合兴港街道司法所来到兴港街道共同组织开展了一场巡回普法活动。街道工作人员、镇村“两委”干部及“法律明白人”骨干人员约50余人参加培训。



活动现场,新区法院普法宣讲团的法官以“人格权宪法与民法典实施”为主题,讲述了人格权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及民法典关于人格权保护制度的规定,对于街道常见的邻里关系中发生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侵权案件和名誉权侵权案件以及电商平台中常见的肖像权侵权案件进行以案说法,引导与会人员积极发挥“法治带头人”作用,当好“法律明白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普法结束,与会的街道干部及其他参会人员针对身边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咨询,宣讲团的法官化身“法律小顾问”,逐一进行解答,现场气氛热烈。



通过本次活动,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浓厚氛围,提升了大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助力大家成长为法律法规“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治活动“组织员”。



为了让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新区法院在做实日常宣传活动的基础上,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创新开展法治讲堂、法律指导、巡回普法等服务活动。



接下来,新区法院将继续落实好普法工作责任,切切实实地把“枫桥经验”发展好、践行好,助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提升居民法律意识,形成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共同形成普法大格局,有效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基础。



原文链接:http://www.jlpeace.gov.cn/jlscaw/fzjs/202309/3632669680dd4913bd23a57008e692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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