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婷 黄楚菲)9月19日,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民事庭法官顶着烈日翻山林、穿荒地,对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进行现场勘查,为下一步案件的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据悉,被告邓某将位于虬江街道墩头村某处毛竹的砍伐及运输事宜承包给原告陈某。经结算,扣除邓某已支付的100000元,其还应支付给陈某毛竹砍伐工资、运费、工人意外保险费等费用合计109290元。因陈某多次向邓某索要费用未果,双方矛盾越来越深,经过村委会多次调解均未成功,最终闹上了法庭。
为掌握第一手资料,找准矛盾症结,19日中午1点,承包法官带领团队前往案涉林场,经过近2小时的跋涉最终到达案涉林场山顶。路上,承包法官详细听取案件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趁热打铁”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一方面向陈某邓某释法明理,另一方面向邓某阐明合同签订、委托鉴定等方面利害关系,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法官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的态度有所松动,均表示回去后会再考虑双方提出的调解方案。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解中。
从“坐堂办案”到“实地查看”,这是沙县法院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次生动缩影。下一步,沙县法院将进一步强化能动司法,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新路径,提升为民便民利民审判理念,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努力让每一位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