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立案登记制实施,大量矛盾纠纷以民事诉讼形式涌入司法领域,“人案矛盾”日益突出,如何提升诉源治理成效,成为基层治理的急需解决的重大课题。
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李云表示,山丹县审时度势、大胆实践,坚决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理念和机制创新为核心,推行综治中心统筹诉调对接工作法,全力构建非诉挺前、应调尽调、诉讼托底的解纷模式。
工作人员接待来访群众并进行导诉分流
据统计,诉调对接工作法实施以来,山丹县三级综治中心受理纠纷数量从2019年的1300余件上升到2022年的1.2万余件。今年1至9月份,全县三级综治中心受理各类矛盾纠纷8600件,已调解成功8127件。
建好“主阵地” 架起为民服务“连心桥”
早些年,杲某雇佣刘某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从事铁路修建工作。工作结束后,经双方结算,杲某欠刘某某工资15630元。后经刘某多次索要,杲某均以种种理由推诿拒付。2022年12月,刘某将杲某诉至山丹县法院。
县法院将此案对接委派至县综治中心,中心随即召集律师、调解员进行调解,在听取双方陈述后,认为刘某与杲某在务工期间因口角问题产生宿怨,致使杲某拖欠刘某工资。
调解员指导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并现场履约
针对双方存在的矛盾这一问题症结,调解人员采取“情感+法律”和“背靠背”的调解方法,经多次耐心疏导、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和责任,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县法院依法予以司法确认。
为推动矛盾诉求大量通过诉讼解决向主要依靠调解转变,山丹县把综治中心作为诉调对接主阵地建强做实,引导群众转变解纷观念,形成非诉解纷的行为自觉。
针对法院案多人少、诉讼压力大的实际,把“调”的便利性、非对抗性与“诉”的权威性、规范性有机结合,出台《诉调对接实施办法》,规定法律关系相对明确、事实相对清楚且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民商事纠纷、行政纠纷全部由法院流转至综治中心组织专业力量调解,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仲裁、公证后与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让群众吃下“定心丸”,让非诉解纷成为群众首选。
山丹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苏军介绍,县综治中心建成集畅通群众诉求表达、信访接待受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律咨询援助、司法确认、心理安抚等于一体的“一站式”解纷平台,实行线上线下双线联动、综治中心与法院案件互推互送,实现应调尽调、能调不诉。
工作人员接待来访群众
2019年至2022年,县法院向综治中心流转矛盾纠纷11020件,占法院民商事案件的78%,调解成功率61%。今年1至8月份,流转矛盾纠纷1696件,已调解成功1221件。
针对综治中心知晓率不高、影响力不足的问题,山丹县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转变解纷观念,不断提升关注度、知晓率和影响力,非诉理念深入人心,“有纠纷找中心”成为社会共识。
建好“主平台” 打造纠纷化解“集散地”
解员入户调解纠纷
周文信是山丹县一名金牌调解员,曾长期担任村干部,在广大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积累了处理矛盾纠纷的丰富经验。
2022年3月应聘到山丹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以后,他坚持公正、公平,力求民间纠纷快速、高效的处理,2022年调解成功纠纷190件,今年以来已调解成功179件。
“调解是一种寻找共同利益和平衡各方利益的过程。”周文信介绍,在调解案件中,他经常采用了“分步骤”的方式,先通过沟通了解彼此,缓解当事人的情绪,让当事人在更加平和的状态下进行协商,然后他再利用自己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山丹县综治中心干部尹军表示,作为一位金牌调解员,周文信出色表现和不懈努力,不仅给当事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帮助,也让他在调解领域获得了广泛认可。
乡镇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调解
针对“谁来调、怎么调、履行好”等问题,山丹县严把诉前派单、分类调处、办结履行三个关口,实行闭环管理。
关于“谁来调”的问题,山丹县实施“培优育新”工程,选(聘)185名熟悉法律、为人公正、热心调解工作的干部进入9个行业调解组织;选聘律师、退休政法干部和“法律明白人”15名,成立“金牌调解员”队伍,组建首席法律专家调解室3个,命名个人品牌调解室6个。对法院分流到综治中心的案件,根据调解队伍实际,实行精准派单,调处成功率由2019年的20%提高到目前的72%。
关于“怎么调”的问题,山丹县将矛盾纠纷分普通、专业、重大三类分类登记、台账管理,对普通矛盾纠纷,组织调解力量就地快速调解;对专业纠纷,调度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限期调解;对重大疑难复杂事项,召集相关责任主体集中攻坚化解;对屡调未果案件,及时退回人民法院(庭)并告知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关于“履行好”的问题,山丹县做实协议履行“最后一公里”,让每一个调解案件都能化解得开、执行得了:
喝好“感情茶”当场履行,对家事、邻里等矛盾纠纷,通过一杯热茶拉家常、顺心气、促和谐,当场履行率达60%。
打好“道理牌”自愿履行,对土地、水电气热供用等纠纷,通过讲道理,让当事双方明理服调,自愿履行率达23%。
算明“法律账”自觉履行,对医疗、交通事故赔偿等有明确法律规定的纠纷,以案释法明后果,自觉履行率达15%。
做好“服务员”督促履行,对当事人确有困难无法履行的,协调延长履行期限、落实帮扶措施,提升履行能力,对反悔不愿履行的转法院强制执行。
建好“主战场” 激活长效共治“新引擎”
今年8月12日,冯某在县内某建筑公司务工时突发身体不适,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在调处中,双方因赔偿金、丧葬费等赔偿费用未能达成一致,9月5日,死者家属将建筑公司诉至山丹县法院。
诉调对接后,综治中心立即召集法院、住建、清泉镇等部门和律师、调解员进行会商研判,认为双方争议较大且对部分法律问题存在分歧,遂成立由法官、律师及行业调委调解员组成的工作专班,共同参与调处。
针对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调解小组一分为二分头做工作,调解员告知建筑公司负责人,作为冯某的雇主,对于冯某的意外死亡在法律上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告知死者家属,冯某有病史且在工作中突发疾病,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经过释法说理、协调沟通等多轮次调解,9月8日晚9时许,当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综治中心会同县法院,连夜将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并下发民事裁定书。
乡镇人民调解员依托邻里小院现场调解矛盾纠纷
针对基础薄弱、保障不足、规范程度不高等问题,山丹县从制度、资金、督导、考核等要素层面予以保障,全面夯实工作基础。
山丹县综治中心主任李涛介绍,山丹县加强综治中心阵地建设和人员保障,全面提升实战规范运行水平,严格执行“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统筹调度政法单位、相关部门、各类调解组织及社会组织,综治中心的实战能力、权威性和吸附群众能力持续增强,真正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晴雨表”和矛盾纠纷化解“集散地”。
山丹县建立健全以政府保障为主、单位保障为辅、社会保障为补充的经费保障机制,根据案件难易程度按200-500不等的标准落实诉调对接经费,三年来县财政累计落实补助资金500万元。同时,将万人诉讼率、诉前调解率、调处成功率等主要指标纳入平安建设及主动创稳考核,实行定期调度制度,作为单位和班子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以严格的考核机制倒逼责任落实、工作落地,以新作为展现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