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观察 > 明知他人饮酒 把车交由其开

明知他人饮酒 把车交由其开

发布时间:2023-09-26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明知他人饮酒 把车交由其开

  检察官:此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

  明知朋友饮酒,仍将自己的车交由对方驾驶,本人亦坐在副驾驶座上。日前,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向闽清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判处李某拘役1个月27日、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1月22日20时许,李某、陈某等人到闽清县村里某位朋友家中喝酒唱歌。当日23时许,李某在明知陈某饮酒的情况下,仍将其轿车交由陈某驾驶,李某则坐在该车副驾驶位置,一同前往某小区。次日0时许,陈某、李某、江某因琐事在小区内发生肢体冲突,江某拨打110报警,闽清县公安局民警到场处理时发现陈某涉嫌酒后驾驶。经提取陈某血样送至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陈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85.39mg/100ml,属醉酒驾驶。

  检察官表示,该案中,李某虽未实际驾车,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郑华玲)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3/gedidongtai_0926/3565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