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闽侯县检察院与县烟草专卖局针对辖区烟草零售点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问题召开公益诉讼磋商座谈会,双方围绕依法尽责、严格执法、增强协作、强化宣传等方面达成磋商意见。
2022年12月,刚满16周岁的林某某与刘某某到涉案便利店假称要购买多条高档香烟,趁店员转身拿烟之际,抢夺已摆放在桌面的6条高档香烟并迅速逃离。
“涉案便利店为何会向未成年人展示多条香烟?”办案中,闽侯县检察院检察官心中起疑。随后,检察官在走访辖区20多处烟草零售经营场所时,发现部分商户存在遮挡、涂鸦或未在显著位置张贴向未成年人禁售烟草标志等问题,甚至个别烟草零售店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违法行为。该院随即与县烟草专卖局针召开公益诉讼磋商座谈会,促进市场规范管理。
(张恩)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