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谢谢你们的帮助!”近日,接过司法救助金的陈女士(化名)热泪盈眶地对周宁县检察院检察官说道。
陈女士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受害人。2022年8月,犯罪嫌疑人郑某对其妻子陈女士实施家暴,将陈女士殴打至重伤二级,得知这一线索后,检察官立即进行走访。经了解,陈女士在被其丈夫家暴至重伤后,仅手术费就花费三万余元,且其今后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陈女士一家也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导致家庭困难。
走访过程中,检察官告知陈女士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这一消息让她重燃希望,陈女士当即向周宁县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为尽快帮助陈女士一家渡过难关,周宁县检察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进一步调查核实陈女士的家庭情况。经审核,陈女士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规定,同时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的重点救助对象条件,最终依法对其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刘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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