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生态文明建设意识,保护东辽河区域生态环境及生态资源,推动《东辽河至二龙湖水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深入落实,9月21日,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辽县人民法院共同开展了以“呵护自然、绿色发展”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在四平市二龙山水库,两地法院干警踏查走访了水库环境治理情况,与水库管理中心负责同志就常态化开展河流、水库巡查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干警们通过向水库工作人员和周边群众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宣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大家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进一步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
在辽源市东辽县泉太镇老营村,干警们结合法院审理的环境资源案件以案释法,耐心细致地解答村民提出的与生态环境相关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者、践行者、贡献者。干警们还与镇、村干部进行座谈,进一步掌握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了解法律服务需求,解答法律咨询,继续凝聚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共识。
接下来,四平中院将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协作机制,加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一体化建设,持续推进两地生态共建、环境共保,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