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充分利用法治教育普及行动之机,多措并举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通过利用学法用法示范户的普法宣传、示范引导,影响身边人,改变周围事,推动法治理念的普及,建设法治社会。
加强培训和引导。制定麻江县“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计划,经常性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与法律服务工作者传、帮、带工作,让学法用法示范户与法律服务工作者结对子,不定期开展专业性、针对性指导,帮助他们理解和掌握法治教育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提升他们的法治意识和知识水平。自开展行动以来,完成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轮14场线下培训,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宣讲宣传活动5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
设置榜样和典型。及时制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标准,选树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315户,实现7个乡镇街道70个村居全覆盖。通过评选、表彰和宣传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树立他们的榜样作用,鼓励更多人向他们学习,模仿他们的行为,推动法治教育在社会中的普及。
注重实践和应用。充分调动全县结对帮扶单位的主观能动性,依托联户长+帮扶单位+普法志愿服务队+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宣传模式形成新型法治宣传队伍。通过组织“围炉会”“院坝会”“干部群众议事会”等实践活动,让学法用法示范户亲身参与社会治理、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等工作,提升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增强他们对法治教育的认同感和工作动力,带动身边的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发挥“一个人到一群人”的引领示范作用。
落实补贴标准与范围。制定案件“以奖代补”工作措施,全面提高“以奖代补”奖励幅度和扩大奖励范围。除规定简易、一般、较大、重大民间纠纷奖补标准外,增加了特别重大复杂疑难且在本县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民间纠纷案件奖补标准和“司法确认”案件补贴。自实施案件奖补政策以来,全县审批奖补案件2976件,兑现补贴经费9527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