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细落实省委关于“清廉云南”建设的部署要求,推动“清廉住建”建设工作,开展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制定工作清单,按照“责任落实到位、组织落实到位、督导落实到位”的要求,切实加强工作推进,营造“依法审批、廉洁审批”的良好氛围。
科技赋能,创新监督方式。依托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项目全过程数字化管理。通过项目信息数据化和设计文件电子化,实现从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建筑施工许可等环节全过程数字化监督管理;通过全程网办,实现“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审批全过程留痕,确保源头可溯、风险可控、责任可究。
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任务分工,推进重大项目“未批先建”“边建边批”“先建后补”问题专项整治。针对指出未办理初步设计、建筑施工许可的120个项目进行仔细梳理,指导各州(市)进行技术甄别,形成三个区分:是否属于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是否需要办理审批服务、是否满足审批要件。对满足条件的审批事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靠前服务,支持并指导项目业主办理审批手续,依法合规加快问题整改落实。目前,已完成立项批复、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的15个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均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和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批复的办理工作,不让任何一个项目实施堵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清除壁垒,维护竞争秩序。各方联动,开展公共资源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深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消除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切实有效解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和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目前,各州(市)已分别完成自查自纠及交叉随机检查工作。10月底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联合各省级单位组成省级重点核查组,对省级项目和州(市)交叉随机抽查情况开展实地重点核查,进一步清除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一步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持续好转。
完善机制,构建诚信环境。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诚信建设。今年以来,已随机抽取438家企业,发现问题87条,责令改正的同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发挥了积极作用。建立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及指标内容,已公布1.2万家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并作为企业投标加分或扣分指标,进一步夯实法治和诚信基础,健全企业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