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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碍于年龄差距不敢表白,00后男子潜入女同事家安装摄像头偷窥

发布时间:2023-10-11 来源: 上海政法综治网 作者:佚名

  在家换衣服时,偶然发现自家衣柜上方有一个黑色的物体,仔细一看,竟然是一个正在闪烁的摄像头。

  这令人惊悚的一幕就发生在独居的李女士身上,后经警方排查,这一切的“始作俑者”竟然是李女士的00后同事林某,并且摄像头已经被安装了半个多月。林某自称对李女士爱慕已久,但因12岁的年龄差距不敢表白,于是三次潜入李女士家中。

  

  涉案摄像头法院供图

  10月9日,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对这起非法侵入住宅并安装摄像头的案件作出判决,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对被告人林某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本案现已生效。

  公诉机关诉称,2023年5月下旬,林某通过骗取被害人李女士钥匙的方式,三次潜入其家中,并在房间大衣柜顶部安装摄像头,拍摄被害人生活起居。

  据被告人林某供述,他与李女士是同事关系,双方共事2年。虽对李女士有好感,但碍于双方12岁的年龄差距不敢表白,因无法控制内心情感,便计划购买摄像头并潜入李女士家中安装以便偷窥。5月25日,他以需要借用李女士电动车为由,骗取挂有李女士房间钥匙的钥匙串,继而潜入李女士房间,在其衣柜上方安装摄像头,拍摄其主卧及阳台卫生间位置,并连接至手机以实时观看画面。之后,他又以同样方式两次潜入李女士家中,将摄像头带回家充满电并再次安装至李女士卧室。6月11日,他发现李女士没来上班,并发现手机已无法连接摄像头,惊慌之下删除存储卡内所有内容并投案自首。林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多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并安装摄像头,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公诉机关指认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林某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根据以上情况,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www.shzfzz.net/node2/zzb/n4484/n4486/u1ai1665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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