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帆丽 肖剑)“感谢法院为我们讨回血汗钱!”日前,南平市浦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为35名农民工追回7.4万余元工资,拿到工资的农民工代表喜笑颜开地说道。
2013年至2015年,张某等35名农民工受雇于浦城县某苗木合作社,在该合作社苗木地从事劳动,但合作社因经营不善,拖欠张某等人工资共计7.4万余元尚未支付,工人们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经多方查询,法官发现该合作社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此情况下,执行干警果断采取措施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高消费行为等强制措施。
惩戒不是司法目的,怎样才能为张某等人追回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案件一时间陷入了僵局。 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快案件执行进展,执行法官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查看合作社股东信息,积极联系各合作社股东,做思想工作,最终,合作社股东同意支付合作社所欠工资款。至此,该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下一步,浦城法院将对标主题教育总要求和根本任务,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优化执行服务,贴心为民办实事,针对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让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