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与妇联建立机制,开展困难妇女群体专项救助,加大司法过程中对困难妇女和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全方位、多元化的综合救助力度。
双方通过开展同堂培训,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把握救助重点,确保专项工作精准高效。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困难妇女、儿童群体专项司法救助的意见》,确定妇联组织应充分发挥与广大妇女联系密切的优势,注重发现救助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线索指定专人受理,及时开展救助。
同时,双方还联合出台《关于共同落实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信息互享、线索互移、日常互动等五项工作机制,全面掌握困难妇女救助案件办理及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司法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通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兜底性政策保障。(林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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