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进和谐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东方之花”。在我国,调解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等不同类型。
司法部:2022全国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94万件
权威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94万件,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目前,全国有人民调解委员会69.3万个。司法部印发《关于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调解能手引领示范作用,各地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1.7万个,打造了一批调解工作品牌。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通过调解大讲堂、集中授课、网络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目前,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员317.6万人,其中专职调解员41.2万人。适应矛盾纠纷化解需要,持续推进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等行业专业领域调解工作,并不断向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保险、消费旅游等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拓展。目前,全国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4.8万个。全国2890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开展了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律师调解工作室(中心)1.3万个。上海、广东、海南、黑龙江、四川、重庆、广西等地设立了一批商事调解组织,主动服务“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和各地自贸区建设,不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最高法: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 会同社会力量诉前调解成功纠纷2823万件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重大部署要求,协同更多力量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国家机关合作建立“总对总”机制。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与中央台办、全国总工会、中国侨联、全国工商联、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协会等13家单位建立“总对总”机制,有30913家专业行业调解组织以及67545名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推动了劳资、金融、住房、城建、知识产权、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工作,为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退役军人以及侨胞、台胞等权益保障提供有力制度支撑。各地法院在“总对总”框架下,广泛邀请社会各行各业参与调解。截至2023年8月底,全国3500多家法院100%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多元解纷区,并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提供一站式多元调解服务,共吸纳调解组织10.14万家、调解员40.07万名,诉前调解纠纷4425.76万件,调解成功2823.04万件。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还将与中宣部国家版权局、中国残联等建立“总对总”机制,推动构建“法院+社会”多元解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