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中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犯罪案件中3名涉案、涉罪未成年人在义务教育阶段存在辍学情况,向教育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深入推动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工作,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绥中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该案中有3名涉案、涉罪未成年人在义务教育阶段存在辍学情况,未检检察官立即介入调查,积极开展工作,深入学校、家庭及政府相关部门了解情况。
犯罪嫌疑人小新(化名)刚满15周岁,原系绥中县某镇初级中学一年级学生,案发时辍学在家已半年多时间。未检检察官通过多次实地走访了解到,小新于2021年9月升入某镇初级中学,但在校期间经常出现课堂违纪等行为,并参与同学间打架,学校多次与家长沟通,共同对其开展批评教育,但小新越发叛逆并厌学,经常旷课,2022年9月开学后小新不再返校,辍学在社会上游荡,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未检检察官还了解到,除了小新以外,该镇初级中学还存在其他未成年学生辍学失管问题。鉴于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辍学问题上怠于履行职责,发生涉案未成年人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情况,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充分保障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绥中县检察院依法向绥中县教育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强化学校管理、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辍学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