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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山检察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

发布时间:2023-10-11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辽宁长安网讯近日,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作出不起诉处理。

  经全面审查,毕某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造成一人死亡。检察官了解到,毕某某系某驾校教练,驾驶技术良好,当天因路口转弯视线较差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毕某某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并在现场等待。到案后,毕某某如实供述罪行,确有悔改表现,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取得谅解,综合考量整体案情后,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毕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近日,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福利与承办检察官来到黑山县某驾校对毕某某进行公开宣告送达,邀请被不起诉人毕某某所在的驾校副校长及驾校的教练、学员等参加。公开宣告送达会上,承办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告诫毕某某要引以为诫、牢记教训,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通过宣告送达,也进一步强化了驾校教练、学员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编辑:于津津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641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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