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案件数量降下来,这是我省法院实现现代化必须闯过的“关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这是司法为民的“必答题”;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这一次要把“前半篇”文章做扎实了。
近年来,全省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打出一套强化诉前调解、提升审判质效、发送高质量司法建议的诉源治理组合拳,努力将纠纷化解在第一线,力促一次性解决矛盾,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以新时代“枫桥经验”辽法实践,助力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
锦州中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王锦鹏(左一)到田间地头勘查占用土地边界
省法院、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加强诉调对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部署会
强化诉前调解
在第一线化解纠纷
7月,宝石如蓝挂满枝,又到莓香采撷时。走进庄河市某设施大区蓝莓大棚,一颗颗晶莹的“蓝宝石”掩映在片片绿叶间,散发出诱人的清香。
而一年前,这里却是土地撂荒,一片凄凉。
据庄河市长岭镇党委书记王景泉介绍,2012年,长岭镇长岭村集中流转了158户村民的500余亩土地,发包给投资商崔某经营。
然而,因连年拖欠村民土地租金,2022年村民起诉至法院要求收回土地。
“如果判决拆除大棚,投资者可能难以为生。但如果不解除合同,农民既没有租金也没有土地,等于失去了生存基础,必然会带来大量不稳定因素。”庄河市人民法院长岭人民法庭庭长白晶反复思量,决定与镇政府、村委会联合调解。
经过多轮“拉锯”,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经营方同意将大棚移交村民抵顶租金,双方合同解除。目前,当地移交财产全部盘活,土地租金全部偿还,67栋大棚重新启动经营,棚外土地全部复耕,年产值达350余万元。
这是我省法院通过多方联动,开展诉源治理的一个缩影。
今年上半年,在我省法院首批新时代“五化”人民法庭和示范人民法庭评选活动中,省高级人民法院把参与基层治理工作作为示范人民法庭考评的重要方面,引导人民法庭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先后与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协同推进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四所一庭”联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指导意见》,共建联动联调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白皮书为基层预防化解高发纠纷提供指引;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抚顺市司法局就支持县域人民调解工作开展联合调研;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在全市率先实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全覆盖;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重点围绕行政案件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田师付人民法庭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动机制,积极参与无讼村居共建;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南楼人民法庭联合交警部门成立道交纠纷审判庭,实现“一站式”调解;东港市人民法院大东人民法庭每年调解近700件家事案件,荣获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辽阳县人民法院就调解案件司法确认工作出台指导意见;铁岭县人民法院腰堡人民法庭推动审判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三员合一”,形成“一庭两所多部门”诉前调解格局;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沙河营人民法庭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上半年较去年同期收案下降25.9个百分点;辽河人民法院曙光法庭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当事人所在单位、人民法庭“三步过滤”调解法化解大量纠纷。
提升审判质效
力促一次性解决矛盾
“法律虽有空白,但法官有温暖,公平正义看得见。”拿到赔偿款之后,王某的心终于放下了。
这是一起历时3年未能解决,涉及某天然气管道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纠纷。
“案件最大的争议焦点是各项损失数量和赔偿数额的认定问题。”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王锦鹏介绍。
依原告申请组织双方当事人摇号选择第三方鉴定机构、邀请当事人全程参与测绘鉴定评估,为了弄清争议问题,王锦鹏先后5次来到田间地头参与现场采样、走访周边邻居、实地指界。
不仅如此,法院还敦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庭应诉,参与征收的镇长作为诉讼代理人,让征收过程、损失情况能够客观记录在案,让举证、质证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充分体现法律制衡,在每一个审理环节都把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要想在法院一次性解决矛盾,提升初始案件质效是关键。
2021年以来,我省法院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启动实施为期三年的强基工程。推进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听取省法院强基工作专项报告并作出决议,促进社会各界共同推进法院强基工作,推动初始案件质效不断提升。
无规矩不成方圆。我省法院坚持向管理要质效,定期召开大数据分析研判会、审判质效面对面评议会,抓住最高人民法院新版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试点的有利契机,促进审判质效稳中向好。
高质量审判,人才是关键。省法院创新建立“审学研”一体化机制,大规模开展“学赛练”活动,以“全国模范法官”滕启刚为榜样,引领带动全省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厚植为民情怀、提升办案水平。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抽调全市90名业务骨干编订类案裁判指引,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优秀法官基层行”活动,抽选15名中层副职和员额法官成立4个小组,深入基层一线,对接全市8个基层法院48个人民法庭,加强精准分类指导,有效开展对口帮扶。
目前,全省基层法院主要审判质效指标连续6个季度上升,大量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全省两个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5项经验入选最高法基层建设创新案例和“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
高质量司法建议
求解“审理一案,治理一片”
在大量的司法案件中,密藏着“治理之钥”。
“我们不仅要办好每一起案件,还要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苗头性、共性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书,变定分止争、化解矛盾为提前预防、综合治理。”省法院审管办主任王刚介绍,近年来,我省法院着眼“抓前端、治未病”,进一步抓实司法建议工作,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
今年以来,省法院成立司法建议工作专班,完善《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开展优秀司法建议评选活动,把司法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针对今年一季度司法大数据中反映出的行政审判方面存在的问题,省法院向省政府发送司法建议,得到省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并第一时间就落实举措予以回复。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针对摩托车上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激增问题,向沈阳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促成开通12处摩托车注册登记便民服务点,有效避免近4000件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实现此类行政争议从源头实质化解。
大连海事法院建议拓宽船舶抵押登记许可范围,助力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建设。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建议建立法税机关协作机制,推动司法拍卖不动产涉税问题高效解决。
北票市人民法院建议不动产登记中心明确涉诉案件的裁判文书是否需要落实原权利人的协助义务,保障当事人行使权利的便捷性和确定性。
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我省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做好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司法更大担当和作为。”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