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好“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基层诉源治理,今日,林周县春堆乡诉源治理工作站在林周县春堆乡司法所揭牌成立。林周县委政法委书记刘军、林周县法院院长王永伟、林周县司法局局长尼玛次仁、春堆乡党委书记张天平出席活动并为工作站揭牌。春堆乡政法委员、春堆乡派出所所长、春堆乡包乡法官、春堆乡村居法律顾问、春堆乡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揭牌活动,春堆乡司法所所长德吉央宗主持活动。
揭牌启动仪式上,春堆乡司法所所长德吉央宗向与会人员详细汇报了诉源治理工作的运行机制,春堆乡司法所与春堆乡派出所、村居法律顾问、包乡法官、乡综治中心达成初步共识,打造“三所一官一中心”的春堆乡诉源治理工作站,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普法宣传协作、纠纷调处协作机制,坚持 "党委政府总揽, 综治部门协调, 司法行政主办, 相关部门协作" 的工作方针,坚特日常巡防排查和人民调解结合、坚持来访群众诉求与人民调解结合、坚持人民调解和公安派出所治安调解结合、坚持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结合的工作原则。实现“两提高、一增强、一改善”,即辖区群众法治素养显著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实现 "四下降、 四提高、 两不出现",。即民转刑案件、民事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信访案件下降;人民调解成功率、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行政信访案件调解率、调解协议履行率提高;不出现恶性群众性事件和民转刑命案。
此次揭牌启动仪式上,林周法院春堆乡便民诉讼服务点“法官驿站”也正式启动运行,工作职能旨在主动参与当地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开展“法律进乡村”法治宣传活动,积极预防纠纷产生;以“诉前调书”案号出具人民法院调解书,化解矛盾纠纷;与乡村综治中心调委会对接,对已经达成的调解纠纷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以“诉前调确”案号出具人民法院司法确认裁定书,赋予法律效力,巩固调解成果,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宣判、就地执行、判后答疑、以案释法等诉讼服务;积极参加驻地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治理相关工作,努力提供服务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建立工作台账,汇总分析本乡镇矛盾纠纷状况及社情民意,及时向党委政府反馈,提出治理建议,服务科学决策助力乡村振兴。
活动中,县委委政法委书记刘军对工作站的设立表示祝贺,并提出工作站的各成员力量要进一步加强联动协作,劲往一处使、心往一处想、拧成一股力量,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春堆辖区氛围,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实现将非诉讼服务延伸至群众家门口的目标,不断推动诉源治理实质化工作向纵深发展。活动最后,春堆乡综治中心、春堆乡派出所、春堆乡司法所、包乡法官、法律顾问签订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此次揭牌启动仪式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