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潘某某私分国有资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近日,在黔东南州剑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上,通报了潘某某处分决定。
围绕“人、责、粮、库”等关键点,紧盯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关键环节和夏收、秋收及储备粮轮入、轮出等关键节点,剑河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今年以来截至9月底,已开展监督检查5批次,立案13件13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
在基层粮库账目登记、储备粮管理、入库粮食质量等方面,县纪委监委建立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线索快查快办机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及时更新、优先处置、快速办理。建立“纪巡审协同会商”机制,针对重要问题线索共同研究、复杂案件协同办理。建立“党委主责+部门主管+企业执行+监督统筹”四方责任机制,推动粮食主管部门和国有粮食企业强化监管,有效提升粮食购销领域治理水平。
专项整治中,县纪委监委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广泛接受群众举报,对粮食系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回头看”,聚焦涉粮乱象背后的敷衍塞责、玩忽职守,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腐败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对“以陈顶新”“以次充好”“转圈粮”“攻守同盟”等问题严肃查处。
此外,县纪委监委把问题查处、督促整改、警示教育贯通一体发力,拍摄制作粮食购销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对涉粮主管部门、国有粮食企业分层分类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通过“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发挥好“查处一案、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效果。今年1至9月,已开展粮食购销系统警示教育3次,覆盖56人次。
把“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深入剖析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短板和制度漏洞,县纪委监委先后对全县国资系统5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提示函等形式,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形成靠制度管权、管粮、管人的长效机制。截至9月,针对涉粮企业存在的财务管理不规范、企业管控不到位等问题,规范粮食竞价、项目招标采购等流程10项,健全粮食市场秩序维护、粮食领域监督管理、涉粮犯罪案件会商等制度6项。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