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木马程序按月“出租”给境外诈骗分子,通过互联网远程操控“中毒电脑”从而获取“高质量”消费者信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近日,宝山警方在夏季打击整治行动中抓获3名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嫌疑人,累计非法获利50余万元。
宝山公安分局供图(下同)
今年7月,上海警方在工作中发现,一款具备远程控制功能的计算机木马病毒正在散播,很有可能涉及网络犯罪。根据这一线索,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刑侦支队、网安支队立即牵头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发现多个企业客服的电脑内都暗藏木马程序,具有信息泄露的风险。
经查,民警发现,尽管这些木马程序植入计算机的方式与来源渠道并不相同,有的来自电子邮件,有的来自各类社交软件文件传输,但其功能及代码均高度相似。计算机一旦被植入该木马程序,便会在计算机机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网络黑手”远程操控,不断获取计算机内的文件资料。
专案组立刻对相关已被植入木马程序的电脑进行分析调查,逐步厘清了相关病毒的来源和运行情况,锁定了分别位于北京、河北、广东的3名嫌疑人郭某、高某某、钟某某,并于8月7日将该3人分别抓获。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郭某等3人对自己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3名犯罪嫌疑人有的是大学计算机在读学生、有的是软件公司离职员工,均掌握一定木马程序制作技术,在明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的情况下,依然制作、升级病毒程序,并按照每月数千元至上万元的价格提供木马病毒“出租”服务。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等3人因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宝山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将相关木马程序资料通报网络安全有关企业,助力进一步提升防范技能。
警方提示:
技术本无罪,但利用技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牟取不当利益,必受到法律严惩。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钟某某为大学计算机专业大二在读学生。起初,钟某某出于兴趣,在视频网站发布了自己录制的自制木马病毒控制计算机的视频后,很多“客户”私聊提出购买需求,并许诺了丰厚的报酬。于是在利益驱使下,其以每月数千元至上万元的价格将病毒“出租”给“客户”,并按其要求定制、升级木马病毒程序,以非法牟利。
在此提示互联网企业和高校,应进一步加强对员工和在校学生等人员的普法教育,引导其合法运用计算机技术,切勿让计算机技术成为犯罪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