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约评论员 林小明
山东菏泽一网店遭遇某小学老师和家长“演出服用完退货”,而被无理由退货的衣服有明显污损,在媒体曝光后,涉事学校与该网店取得了联系,卖家的损失随后被追回。
其实,类似现象在生活中并不鲜见,甚至这样的话题也是老生常谈。比较尴尬的是,如此“钻空子”的手法居然被常用常新,而相应的解决手段还是一如既往——经媒体曝光,偷奸耍滑“薅羊毛”方赔偿对方“填平”了事。
面对如此“薅羊毛”的手法,难免引发我们的新愁旧感:倘若所有类似事件均需要媒体曝光才能得到解决,那么这显然并非源于人们内心对公平的认同,而在于来自外界施加的压力。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既消耗了各方的时间成本,又消费了彼此的信任,还消磨了本需培育的市场诚信,何苦来哉?
这次的“演出服用完退货”发生在小学师生身上,最该学习尊重规则与诚信的群体如此做法,折射出小事不小:诚信意识的培养任重道远,需要一代接一代努力。但,仅从表面去学习能深植内心从而尊重规则吗?
我们不应该用制度以外的诱惑来赌人性。与其去责怪买方丢人现眼的行径,或者同情卖方欲哭无泪的愤怒与悲哀,还不如完善规则并且严格遵守规则。在“演出服用完退货”闹剧中,最该严格执行规则的其实是平台方,毕竟“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前提应该是货品本身没有污损或破损,不分青红皂白地支持退货,本身就是对该恶劣行为的纵容和支持,当然会引来逐臭之蝇效尤。
在规则本身有漏洞的情况下,有人钻空子利用规则是难免的,但规则制定者不能熟视无睹或坐以待毙,而应快速应对。类似“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则需要在市场检验中常修常补,防微杜渐,形成制度性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避免让偷奸耍滑者“薅到羊毛”。
倘若规则本无漏洞,而是被人为误读误判甚至误操作,比如不符合规则毫无原则的“无理由退货”,而不审视、评判相关退货的理由是否充分、货品是否受到污损或破损,那反倒是不作为的破坏规则。长此以往,良好的营商环境将荡然无存,而最终受损将是我们的日常生活和整个市场环境。
在经济分析中有个假设,即经济意义上的人是自私和理性的。这样的假设其实是客气的说法,作为经济动物的人在经济活动中本来就是自私而理性的。这就导致在面对相关规则时,有漏洞要上,没有漏洞制造漏洞也要上。换句话说,“七天无理由退货”即便没有漏洞,在被“薅羊毛”“占便宜”的过程中也会出现“漏洞”,甚至被制造漏洞,因为最大的“漏洞”就在于人性。完善并严格执行规则,加大不诚信惩处力度,堵上人性的漏洞,可能才是治标又治本的良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