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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规范恢复党员权利工作 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3-10-20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你支部这名党员在受处分期间表现如何?”“是否已按相关要求恢复其党员权利?”“是否对恢复权利的党员做了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近日,泾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围绕留党察看处分期满人员恢复党员权利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有关工作要求,做深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该县纪委监委对2018年以来作出留党察看处分党员的恢复权利工作开展深入排查,认真梳理受处分时间、处分期满时间等情况,核查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情况,并建立专项信息台账。同时,及时提醒相关支部按期恢复党员权利,并就恢复党员权利办理程序给予指导,确保维护党纪处分的严肃性、权威性。自开展此项专项监督检查以来,已对2人按期恢复党员权利。

  “及时提醒相关支部按照规定恢复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权利,对于进一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党纪处分执行、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此外,县纪委监委还聚焦“看现实表现、看恢复程序、看警示教育”三个方面,对恢复党员权利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并要求在恢复党员权利工作完成后,汇总相关材料交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备案存档,由案件审理室对相应人员开展教育监督,及时跟进了解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党员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切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留党察看期满后,恢复受处分党员的党员权利,是对回访教育是否真正在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上有成效的检验,也是落实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具体体现。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提高执纪效能,保障党员权利,继续规范办理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相关工作,做到及时、规范、公开、公正。”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jlsc/p/114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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