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退役军人王某拿到了5万元赡养费,至此,王某请求给付赡养费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今年4月,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来电咨询,了解到老年退役军人王某因交通事故需要二次手术,由于经济困难无法支付手术费用,想申请法律援助向子女请求给付赡养费。宝清县法律援助中心上门为老人办理了相关手续,当天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经调解,其子女一次性给付王某赡养费5万元。这是黑龙江省司法厅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为退役军人办实事、解难题、暖民心的又一个生动实践。
2023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将“法律援助惠民生”系列专项行动纳入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黑龙江省司法厅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主体责任,将退役军人作为重点法律服务对象,联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采取多项措施为退役军人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推动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申请快捷化、审查简便化、办案标准化。
自9月份全省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为退役军人办实事”专项活动以来,共办理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案件44件,解答法律咨询4600余人次,开展专项宣传活动1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0余份,促进了军民融合,维护了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上下联动发力
织密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司法行政部门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衔接机制,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为退役军人办实事”专项活动的通知》,科学周密组织、协调和指导黑龙江省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
哈尔滨市香坊区挂牌成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室,伊春市设置老兵调解室,建立老兵调解员队伍,牡丹江市选派优秀律师参加驻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和代拟法律文书等服务。与此同时,全省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延伸服务触角,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63个,依托村(居)委会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3510个,全方位打造面向退役军人的法律援助服务窗口。
优化服务举措
创新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供给模式
为了让退役军人获得法律援助更便捷,黑龙江省司法厅推出了一系列利民、惠民、便民举措。充分利用法律援助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和热线平台,推行“互联网+法律援助”便民模式,实现“手机掌上服务、语音连线服务、在线申请服务、现场零距离服务、全省通办服务”。
在黑龙江省139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统一配发“退役军人优先”指示牌,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为退役军人解疑释惑、提供法律服务。对退役军人申请法律援助实行信息共享查询和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推行法律援助受理“全省通办”,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办事更便捷”。佳木斯市推行“一座‘连心桥’排困解难、一场‘宣讲会’释疑解惑、一次‘面对面’暖心解忧”工作模式,为退役军人提供贴心法律服务。绥化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退役军人精心准备法律援助“工具包”,包含法律服务宣传手册、便民联系卡等,方便退役军人获取法律援助。
聚焦办案质量
提升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质效
坚持案件质量“生命线”,选派对退役军人有深厚感情、熟悉涉军法律和政策、擅长办理同类案件的工作人员,帮助退役军人解决在就业创业、帮扶解困等方面遇到的矛盾纠纷。通过庭审旁听、回访受援人、卷宗评查和征询司法机关意见等方式,督促援助人员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和水平。
齐齐哈尔市坚持关口前移,化解矛盾,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退役军人等形式宣传政策法规,了解法律需求,化解矛盾纠纷。大庆市让胡路区法律援助中心对退役军人沈先生请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纠纷、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先后2次提供法律援助,切实保障了其合法权益。
加强普法宣传
扩大退役军人法律援助覆盖范围
黑龙江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注重打好“维权+普法”组合拳,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进集市、进街道、进工厂、进商圈、进村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鸡西市法律援助中心走进黑龙江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邀请法律专家宣讲《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提升医护人员保障退役军人权益的法治意识。黑河市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组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为退役军人提供专属法律服务。七台河、大兴安岭地区面向2023年度秋季返乡退役士兵,积极开展“欢迎老兵回家”专题宣传活动。鹤岗市结合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设置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台,宣传维护退役军人权益法律法规,营造“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