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婷 林怡佳)很多人认为危险驾驶罪就是醉酒后开车,殊不知,驾驶机动车超载超员或者严重超速行驶的,也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近日,福清市人民法院便审结这样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
2023年5月初,周某受某有限公司雇佣,负责接送五金厂工人往返工作场所和宿舍,每天两次共60元。为了提升赚钱“效率”, 6月28日7时许,周某在明知面包车核载人数为7人的情况下,仍驾驶面包车搭载16人。后在途经某路口时,车辆被福清市公安局民警查获。到案后,周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拘役二个月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提醒:车辆超载后,安全可靠性和稳定性下降,一旦发生意外,不仅没有安全带保护的超员人员首当其冲遭遇伤害,也会危害到道路上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广大驾驶员切勿为了一己私利,抱着侥幸心理违法行驶,乘客也要拒绝乘坐超员车辆、非法拼包车,守牢交通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