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乌鲁木齐市委批准,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对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米东区分局原副局长代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代剑理想信念蜕变,法纪观念淡薄,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执法犯法,充当涉黄涉赌人员“保护伞”,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违规进行营利活动,参与娱乐行业经营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多次干预插手执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房产、钱款。
代剑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经乌鲁木齐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代剑开除党籍处分;由乌鲁木齐市监委给予代剑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