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正逢重阳节,静安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通过非法利用虚拟定位软件打卡,在没有上门为“失能”老人提供护理服务的情况下,进行虚假申报结算并骗取医保基金的案件。
多次请假回老家,靠虚拟打卡完成“全勤”
2019年9月起,季某某在某家庭服务公司担任养老护理员。按照公司工作规定,养老护理员上门服务前后需在指定APP进行打卡签到、签退,并由参保人员在服务确认报告单上签字确认,通过定点护理服务机构进行申报结算。
季某某在2022年曾多次返回老家,共计四个时间段内未对参保人员进行照护服务,但根据APP后台显示,季某却没有缺勤记录,正常打卡工作。
原来,季某在与公司其他护理员交流中得知,只要关闭手机的定位功能就可以在系统内直接完成打卡,再让被照护人员签署服务确认报告单,那么即使在休假期间,也能被认定是在“正常工作”。经审查,季某某累计虚假打卡百余次,骗取国家医疗保险基金1.1万余元。
不满足于“带薪休假”,还赚起了“外快”
季某某的行为不是个例,同公司的护理员赵某某同样在离沪期间登录自己的“长护险”APP账户进行虚假打卡95次,回沪后再让被照护人员签署服务确认报告单,从而蒙混过关非法获利。
此外,赵某某不仅虚假结算“带薪休假”,还赚起了“外快”,以在参保人员徐老伯等人家护理的名义,额外虚假结算389次,累计诈骗国家医疗保险基金达人民币2万余元。
“长护险”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解决了长期处于失能状态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护问题,是应对老龄化的重要举措,容不得蛀虫的寄生和侵蚀。一次长护险的护理费用为65元,参保人员个人承担6.5元,其余90%由医保基金支付,骗取长护险就是滥用医保基金,必然会造成社会危害。
赵某某等人看似只是“打卡摸鱼”吃空饷,实则已经构成了诈骗,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季某某、赵某某等8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未实际提供“长护险”服务的情况下实施了虚假打卡并申报结算,分别骗取医保基金人民币四千余元至两万余元不等,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但因上述犯罪嫌疑人均认罪认罚,且自愿退赔违法所得,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检察机关及时与公安机关就上述案件的继续侦查情况和该类型案件的证据收集规范性问题进行协商,形成规范性的证据标准,并及时做好督促犯罪嫌疑人退赔的工作。
针对上述案件中反映出来的“长护险”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承办检察官能动履职,多次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开展诉源治理,推动涉案平台管理查漏补缺,促进建章立制,做到治罪和治理并重。
记者从静安区检察院“全链条打击医保诈骗,全方位保护涉老权益”2023涉老型医保诈骗典型案例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至2023年间,静安区检察院共办理涉老医保诈骗案审查批准逮捕4件9人,审查起诉11件20人,认罪认罚适用率100%,追赃挽损率100%。
案件具有三大特色,一是涉案中老年比例较高,普遍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二是作案人员线下“拉网”、线上“勾连”,犯罪手段多元化,三是犯罪周期较长,呈现“横向群体化”“纵向链条化”态势。
近年来,静安区检察院不断深化与医保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的专项协作,积极参与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坚持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宣传教育“三项并重”,以能动履职服务保障医保基金的规范使用,严格依法办理涉老型医保诈骗犯罪案件,切实守护医保基金的安全和老年群体权益和每一个参保人公平享受医疗保障的权利。